單身兄64歲猝逝年金一毛未領 繳40年保費家人竟拿不到錢?

最近看到日本一則討論度很高的理財諮詢,真的很讓人感慨。

有一位民眾提到,他單身的哥哥在六十四歲時突然過世,過去整整四十年來都按時繳納國民年金保費,卻一天都還沒領到就走了。

這讓他非常焦慮,覺得哥哥辛苦繳了四十年的保費,是不是就這樣全部充公、付諸流水了?

#這真的是大家最害怕的狀況

我覺得這不只是日本人的擔憂,換作是我們,辛苦繳了一輩子保費卻什麼都沒拿到,心裡一定也非常不甘心。

不過日本的理財專家出來解釋,其實這種情況下,家人還是有機會拿到一些給付的,只是有非常嚴格的條件限制。

首先,我們常聽到的遺族年金,在這類單身且沒有子女的案子裡,通常是領不到的。

因為遺族基礎年金和遺族厚生年金主要都是留給配偶和小孩,只有在極少數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,父母或祖父母才有可能拿到遺族厚生年金。

#那難道就這樣算了嗎

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,這種情況其實可以爭取另一項叫做死亡一時金的制度。

只要過世的家人身為國民年金第一類被保險人,而且累積繳納保費的時間超過三十六個月以上,在還沒有領取老齡基礎年金或障害基礎年金前過世,符合條件的遺族就可以申請這筆一次性給付。

能申請的遺族順位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孫子女、祖父母,甚至連兄弟姊妹都有份,但前提是必須和死者維持生計同一關係,也就是體感上要有一同生活的經濟關聯。

像案例中這位六十四歲過世的單身哥哥,如果生前和弟弟或妹妹同住、維持著共同的生計,他的弟妹就有很大的機會能領到這筆死亡一時金。

#還有另一種錢要注意

至於另一種叫未發放年金的項目,通常是要已經有領取年金資格的人過世,而且還有還沒撥款的年金才適用。

因為哥哥是在六十五歲法定請領年齡前過世的,還沒有取得領取老齡年金的權利,所以這部分一般是不符合資格的。

看到這段真的很感慨,因為這些給付全部都不是自動發放的,如果家人不知道、沒有主動去申請,時間一過就真的什麼都拿不到了。

去申請時需要準備過世家人的年金手冊或基礎年金號碼證明、戶籍文件,還有能證明雙方生計同一的資料,不同個案的細節還會有差異。

我覺得不管是在哪個國家,面對複雜的社會保險制度,主動去諮詢當地的年金事務所或公所,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被白白犧牲。$

Share this

相關文章

Previous
Next Post »

💬 留言交流區
在「快快樂樂學日文」,我們相信學習不是一個人的旅程,而是可以互相鼓勵、彼此成長的過程。

✨ 歡迎在這裡分享:

你正在學習的日文內容或進度

遇到的困難與疑問

自己的小技巧或學習心得

或是單純留下問候與感想也很棒!
你的每一句話,或許都能啟發其他學習夥伴。🌸

👉 別害羞,一起在留言區互相交流,讓「快快樂樂學日文」成為大家共同成長的學習社群吧! EmoticonEmoticon